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环节的规范性、科学性,提高试卷质量,积极准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督导办公室联合教务处组织开展试卷抽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抽查全覆盖原则。每个学院每个专业抽查一门课程,每门课程抽查一个教学班,通识教育学院各教研室与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各按一个专业计。

2)评审专家选聘原则。主要考虑态度认真负责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抽查规避和公平性原则。专家不检查其所在学院的试卷,每份试卷由三位专家进行评价。

4)评比科学性原则。按照试卷抽查评价表评分进行评比,学院得分=Σ(各专业分数)/专业数。

二、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5日14:00。

三、抽查地点

行政楼C402。

四、抽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原则上抽查行政班3班所在的教学班,如无行政班3班,则按1班计。

五、抽查专家

评审专家由教学督导委员会选聘组成,设立理工组和文艺组。

六、抽查结论

本次抽查将评比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作为考核的依据。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试卷抽查评价表

2.沧州交通学院试卷批阅规范2021试行版

3.沧州交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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